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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贸系心理素质教育部简介及章程

作者:胡迪辉     发布:2015-05-13 20:23     阅读:1188次

商贸系心理素质教育部简介及章程

     心理素质教育部是商贸物流系学生会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,其主要工作是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,使有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得到帮助、危机得到化解,为学生做好心理沟通,普及推广心理健康知识,并辅助院、系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,提供各种帮助。

     我部门主要目标是以学生性格为主,积极配合院。系学生会,并自主开展多种活动,以各种形式来使学生在大学期间完善其性格,扩展知识见闻,以帮助他们能在日后的就业中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各种考验,成为处变不惊的强者。

     我们为了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及任务,对内部成员也有严格要求,制定了心理素质教育部章程。

     章程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心理素质部的性质:是以帮助同学解决普遍的心理问题,提高同学们心理素质的系学生会部门。

第二条 心理素质教育部的宗旨:以人为本,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健康为宗旨,配合院、系学生会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帮助同学们塑造良好的心理素质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提高同学们的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。

第三条 心理素质教育部任务:

(一)维护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,预防身心疾病

(二)为系里每一位同学创造一个相互交流,相互沟通的空间,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,提高同学们的心理素质

(三)促进老师与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,协助学院心理健康咨询室工作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章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心理素质教育部成员设置:设有部长,副部长及干事若干

第五条 部长的权利及义务

(一)心理素质部部长全面主持部内日常工作,对外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,传达会议精神,行驶部长的职权

(二)部长有权召开并主持干事会议传达上级精神,下达相关指示

(三)部长有组织、策划、开展本部门活动的权利和义务

(四)部长必须遵守系学生会章程,有服从安排,维护系学生会团结的义务

(五)部长必须起到良好的带头及监督作用,使心理素质部都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

(六)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各项事务

第六条 干事的权利和义务

(一)干事有参加心理素质教育部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,讨论工作计划的权利

(二)干事必须遵守心理素质教育部章程,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维护本部团结的义务

(三)干事有服从心理素质教育部开展活动的义务

(四)干事应自觉协助部长,副部长做好各项工作

(五)干事在听取会议精神时应认真对待,并积极发表个人意见

(六)在工作中各干事应相互合作,共同搞好每项工作

(七)干事应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

 

第七条 例会值班制度

(一)心理素质教育部成员按上级要求定期召开例会和值班

(二)所有成员(无特殊情况)都应暗示参加每一次的会议,有事需请假

(三)每次例会值班人员都要做好出勤率的登记并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

第八条 奖惩制度

(一)如果无故缺席三次以上(含三次)例会或相关活动者,做自动退出心理素质教育部处理

(二)值班者没有按时值班则追究责任人责任

 

商贸物流系心理素质教育部

2015年5月12日